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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的事了,因為已經在臉書上發表過當下的感想,於是部落格這篇則是抒發案發一天後的想法。剛剛老爸還想叫我去搬東西,我說我腳受傷,沒辦法搬東西,這時他才悻悻然離開,我沒說的是,要不是你亂擺東西,我的傷不會那樣嚴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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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第一次在廁所外滑倒了,只是真的環境條件不處理,該來的還是會來。大家應該都有看過電影絕命終結站吧,劇中除了敘述很離奇的死亡過程外,重點其實是傳達公共場所安全的重要性。我家個人環境以外的生活空間,很多都像絕命終結站的場景,一堆幾百年都用不到的垃圾雜物,絕大部分都是我老爸堆的,因為他覺得那些東西很有用,然後就這樣堆了好幾年,有些還是從老家那邊搬過來的,都快20幾年沒用到了...。

 

像封面圖片中,廁所外的地面是不是有個鐵條,那個就是他認為很有用的東西,然後就這樣擺在往廁所的走道上,旁邊原本還擺一桶去漬油。昨天,像平常那樣上廁所,出廁所時,左腳踏在門檻上,右腳往前踩時,就這樣無預警的向前滑出去,當下右腳就踢到了鐵條,然後左腳膝蓋撞地。一瞬間我痛到以為失去右腳腳趾,感覺起碼血流如注,後來摸摸腳掌,發現腳趾都還在,但還是痛到就以跌倒姿勢坐在那五分鐘,然後摸摸剛剛滑出去那個點,地面上油油的,難怪我會直接滑出去。後來想盡辦法先爬回自己的房間,然後檢視傷勢...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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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是確定右腳掌遭受強烈撞擊,撞擊點應該是右腳小指,然後左腿膝蓋腫脹,原本想說休息一下再說,但半小時後實在痛得受不了,於是從五樓走到三樓,到飯廳告訴老媽,要他送我到醫院,因為我覺得我應該骨折了。確定是否骨折是一回事,一開始我是認為這冰敷個一兩天應該就可以了,但想到還有個老爸在,於是決定,無論如何一定得去看醫生,確定自己的傷勢,這樣才有理由回絕老爸要我去搬東西的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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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凌晨一兩點因為不理會老爸在門外狂敲門的(想也知道又要我去搬東西,問題是那時幾點了...隔天還要早起去工作),於是被警告要把我房間門鎖敲掉,讓我無法鎖門,所以我無論如何一定得確認自己的傷勢,然後來回絕那個要求常常很無理的老爸...。這次我的確是右腿小指骨裂,要休養4至6周才會好,然後至少最近幾天少走動,切忌不要搬重物...。

 

小小記錄我受傷的經過...其實今天狀況好多了,不像昨天感覺右腳像有兩根大拇指似的,腫脹得難以入睡,連坐在椅子上都很難,只能坐在地上,讓血流壓力不要那麼大。但我還是只能上下兩個樓層而已,多走路還是會痛,更不用說搬東西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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