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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富奸,沒義務得把整個話題完成,因為這樣的頗傷害自己寫文章的情緒。很多挫折上的傷痛,其實在時間的撫慰下,都已經自我癒合完畢,也沒必要再拿出來談。只是感覺說,既然都這樣撐了一年,那就整個過程作完完整交代,讓後來的人了解,要進入這體制來完成理想,是要有心理準備,得付出不小的代價的。


對於整個大露營的工作委員會,基本上小團體的運作比較起來是沒問題的 ( 除了缺錢缺人外 ),各工作組內的垂直溝通,分組內的平行溝通,也沒太大的問題 ( 這點在都是自己人的狀況下,就沒磨合上的問題,而是否讓小團體內都有自己人的感覺,要花時間與經費慢慢去建立的 )。而簡單說在整個運作上最大的問題點,就是真正執行者沒有權力去決定任務完成的程度,因為這樣的完成度是得看投入的人力與金錢而定;而有權力的人,卻常常忽視下面執行者的需求,一味要馬兒跑卻不給吃草的態度。更直白點,就是想[凹人]做事~~


小朱的部落格中,有點出一些目前大露營運作中的問題點,節錄觀點,就是童軍總會還在用以前的觀念做事,認為每個單位只要上面橋好,其底下的人就得奉命行事不可一樣,這點在所謂與高雄市政府各單位的協調會上,就看得一清二楚,但實際上的回應,就是每個單位給你軟釘子碰,給你很多理由就是表達無法配合,有佛心點的就直接告知,沒有經費就難以配合。


所以就可以看到,為何需要24小時駐點的救護車,其負責人員有上下班制就算了,有些地方還不是天天來的。為何??就因為不想給錢呀,就變成這樣的狀況 ( 要花錢的不想請,只好找看看有沒有不用錢的 );這些人又不是像我們這些出錢來服務的笨蛋,這對他們而言,是工作,不是義務。為何撤退的接駁車會等了好幾個小時,然後深夜才到達營區??因為縱使營區決定要撤退,上面管錢的不點頭,難道說這筆費用要自己吃下??當上頭擺明想凹人時,下面的態度就是,一切等你們決定好再說。沒有效率是出在這裡,各營區多得是認真做事的服務員,但他們也得考慮實際狀況。

 

而 [ 裁量權 ] 是建立在,可以確認經費能夠運用的狀況下,才有辦法執行的。當上頭這部份抓死死的時候,下面有裁量權也無濟於事。

 

然後要人買帳,也得看平常有沒有照顧到別人吧,這些人都是為童軍運動付出,不因用這樣的方式對待,消磨他們對童軍的熱情。而當一個花了許多時間與經費,辛苦設計的活動,被這樣以節省經費為由,搞得四不像時,有幾人還願意繼續無悔付出??

 

雖然已經有相當心理準備才投入這活動,但對於工作要求高的個性使然,讓我選擇中途憤而離開。我知道我得付出的代價,才做了這樣的決定,伙伴們,你們又做了多少的心理準備呢?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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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算把這部份的感想寫完了,都過完八個月了說~~

 

往後,應該只會想帶團去參加大露營 ( 這也是我還沒嘗試過的大露營身分,雖然也不務正業做過這檔事 ) ,要我再參與工作組的事務,除非能確認經費能有個滿意的答案,以及有充沛的人力資源,不然還是拒而遠之比較快樂一點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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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快樂的大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