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大露營相關訊息通報
一、分營區辦理報到手續要項:
1.按規定時間,憑「報到通行證」進入營區,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分營區報到。
2.以團為單位繳交報到名冊及報到單,確實核對參加人數及姓名資料。
3.核對繳費情形。
4.分發紀念品。
5.檢查服裝儀容及裝備是否符合規定(男、女童軍或學校制服)。
6.各團得請一位副團長代表向分營區辦理報到手續,然後由分營區服務人員引導至分配之營地開始營地建設。
7.紮營時,不可擅自變更所分配之營地,亦不可超越所分配之區域,而影響左、右鄰團。
8.為維護營地完整、美觀,不可挖營溝,亦不可挖垃圾坑及污水坑。
9.報到後不得任意離開營地。
二、營地作息時間
時 間 |
活 動 項 目 |
06:00 |
起床、配給 |
07:00 |
早餐 |
07:30 |
晨間檢查(各團) |
08:00 |
升旗(全營) |
08:30 |
上午活動開始 |
12:00 |
配給 |
12:30 |
上午活動結束、午餐 |
14:00 |
下午活動開始 |
17:30 |
下午活動結束 |
18:00 |
降旗、配給 |
18:30 |
晚餐 |
19:30 |
晚間活動開始 |
21:00 |
晚間活動結束、團長會議 |
22:00 |
就寢、熄燈 |
三、離營須知及程序:
1.各團營地復原完成,經檢查通過後,辦理離營手續。
2.辦妥離營手續,領取車輛通行證、午餐盒。
3.各團人員、器材、裝備,檢查通過。
4.生輔組通知車輛放行,進入營區載運人員及器材。
5.各團至指定之地點搭車。
四、報到及離營時間:
(一)報到時間:
1.高雄市:7月11日上午9時至9時30分。
2.宜蘭縣:7月11日下午2時至2時30分。
(二)離營時間:
1.宜蘭縣:7月17日上午6時50分。
2.高雄市:7月17日上午11時。
五、露營器具:
1.各團自備小隊營帳、露營用具、小隊餐具、個人餐具、工具鄉、急救箱、照明設備、蓄水用具及其他活動或營地建設之物品。
2.營地大部分為草地,請各團自行考量使用之營釘,以確保搭建營帳之牢固。
3.各團團即由大會統一製作,各團請自備童軍三節旗桿一支。小隊旗、童軍棍請各小隊自行準備。
4.參加人員之私人露營用品請按一般露營規定攜帶,並請加帶雨具、小椅子。
5.大露營期間仍開放遊客進出,個人貴重物品務必妥善保管。
六、膳食供應:
1.供餐時程:7月11日中餐(便當)起,7月17日午餐(便當)止。
2.每日三餐由廠商提供熟食品,直接食用,不需烹調。
3.領餐地點:各分營區指定地點。
4.用餐方式:以團為單位,採小隊桌方式統一用餐。用餐完畢請依規定方式做好廚餘處理。
5.飲用水:每人每天上午、下午、晚上各配給600cc瓶裝水一瓶。如有不足,至分營區供水處加填(20公升桶裝水)。
七、大會活動:
1.各項活動之人數編排、配票數量及票券,會在團長會議時點交與會分營區活動股,再由分營區活動股,配發給各團。
2.各項參觀活動、模組活動、分站活動之各站名稱、報到地點及時間、活動需要的時間、人數及特性限制等,將「在活動護照」列明,各童軍伙伴需仔細閱讀。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訓練:各校(團)於大露營前利用課餘時間(週末與假期)實施集中訓練,以提昇大露營之品質。
2.露營生活手則、生活競賽辦法、營地安全注意事項等,請參閱大會手冊。
3.緊急疏散:當有颱風警報時,將依據災難可能程度,採取撤離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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