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當有意思的一則報導 , 雖然我退伍十幾年了 , 但依舊感到十分懷念 , 因為當初我所擔任的職物有一部分就是康樂 , 我是中隊內負責官兵康樂相關業務的人 .
其實就以現在的年輕人的娛樂方式來說 , 電玩是相當普遍的一種活動 . 與其讓這些官兵 , 特別是義務役士兵 , 與其讓她們一天到晚想跑網咖解悶與減壓 , 自然軍方就會想說 , 那乾脆在她們的休閒時間中 , 也提供相關的娛樂便是 . 無可厚非 , 理所當然 , 要說這些士兵當兵真爽 , 我也不否認 , 但畢竟時代變了 , 對於這些盡國民義務的人 , 可別再以過去那種對待廉價勞工的方式 , 硬榨猛壓 , 這些新新人類可不吃你那一套 . 如果真的要官兵訓練有素 , 像美國那種募兵制才有辦法 , 不然一年要訓練什麼??不滿一萬的薪水又能要求什麼??用國民應盡的義務來要求嘛 , 那女生呢??不用服兵役的那些人呢??
我是83底入伍的兩年義務役 , 當時的遊樂器是已經相當退流行的sega , 那時都已經有ps與ss了, 甚至連超級任天堂都比部上 . 這些器材主要集中在大隊康樂室 , 地點就是義務役官兵的宿舍大樓內 , 所以使用者自然也都以義務役居多 . 那時是大隊中好幾個單位輪流管理這個遊樂中心 , 所以我大概輪到兩次 , 也就約當班兩個月的時間 . 開放時間是非上班與非就寢時間 , 也就是上班日的1700--2100 , 禮拜六的1300-2100 ( 那時還沒週休二日 ) , 與禮拜天的0800-2200 . 看來似乎是個肥缺 , 但實際上卻是苦差事 , 大家寧願放假出去玩 , 或下班後待在寢室休息 , 誰要輪值這些工作 . 輪值給予的獎賞當然是補休 ( 也就是放假的權利 ) , 但一個月才兩天的權利 , 要找誰來輪??所以絕大部分時候都還是我在做 , 頂多自己放假時運用交情找人來代幾天班 ....
而既然是最落伍的SEGA了 , 當然遊戲也不多 . 記得當時只有約十幾款遊戲卡匣 , 有水準的更只有五六種而已 , 有很多在我接任時已經遺失 , 當時還特地用我在童軍所學會管理器材的專長 , 來製作遊樂中心的器材單 , 要不然遺失的更嚴重 ( 至少我管理時沒在發生過 ) . 每天會光顧的也不過四五位 , 假日更少 , 對喜歡電玩的我來說 , 也都覺得待在那一小時以上就是種煎熬了 ....
沒人光顧的原因有很多 , 但主要的原因應該就是 , 我們雖然沒有常備役那樣出入自由 , 但六日沒勤務都可以出營區 , 像我屏東機場服役 , 假日自然就乾脆請外宿假回家 . 而另一種原因 , 是我們在寢室的娛樂已經五花八門 , 誰要去玩那落伍的遊樂器 , 或者桌上保齡球 ( 很重也很不實用的遊樂器材 , 當時採購進來就是我來負責搬運與組裝的 ) . 至於寢室的娛樂 , 很多人士泡茶聊天 , 也有人看書 , 甚至寢室內直接就有電視 ( 我們那邊很多部隊上淘汰的電視 , 在部隊中, 只要過使用年限就可以淘汰了 , 都是十幾年的老電視 , 電台是用轉的 ) , 而更有辦法的就是將遊樂器帶進部隊中來 , 我自己就帶一台超級任天堂 , 有些一起住在裡面的常備役士官 , 甚至還有PS與SS , 像我跟他混的比較熟的 ( 因為年紀比我小又相近) , 晚上甚至直接跑到他的寢室一起玩 (當然裡頭常常是一堆人) .
所以說 , 批評這樣政策的人是少見多怪 , 然後報導上也看得出斷章取義的部分 . 我是認為至少現在軍方的管理單位跟得上時代 , 與其買些退流行的娛樂器材 , 然後還要用個五年期限 , 倒不如買目前主力的娛樂設施 , 來讓官兵願意留在部隊中度過休閒時間 . 對於軍方來說 , 能讓這些人盡量在掌控下進行娛樂活動 , 總比出去酒店網咖出事的好 ....
反倒這些立委諸公真的是善盡自己的免責權來胡說八道 , 連娛樂時間玩什麼 , 也都要跟能不能打贏解放軍扯上關係 , 真的想問這些人 , 只出這麼一張嘴 , 難道也能打贏解放軍嘛??軍中的行為控制並不是24小時 , 難道還要這些官兵在娛樂時間也上莒光日 , 看那些五分鐘內就會打瞌睡的教戰影片??真的是一群落伍的人所提出的落伍看法 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