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的比賽,出現了爭議性的判決,四局下,象隊攻擊,在三、四棒連續上壘,並由五棒王勝偉擊出安打後,得一分且一出局一二壘有人的狀況下,輪到六棒黃仕豪打擊。兩好兩壞後,擊出了一個飛向猿隊一壘手林智勝的平飛球,在疑似接殺下 ( 爭議點 ) ,面對一壘手的二壘審做出來OUT的手勢,然後林智勝再自睬一壘,此時因為打擊者黃仕豪已經通過一壘,在職責下,一壘審做出了SAFE的手勢。

 

狀況說明,在二壘審先確認已經接殺的情況下,一壘審後來那個SAFE手勢是有問題的,一來他背對守備員,理應是由正面的二壘審做出判決;二來,當二壘審已經做了出局的判決,守備員便有依據證明,打者已經接殺出局,所以踩一壘是刺殺回壘不及的跑壘員,一壘審此時做出的手勢,應該是對一壘跑壘者五棒王勝偉,不是打擊者黃仕豪,所以SAFE的手勢有問題~~

 

如果說,照大部分看過重播影片的人判斷,這次先落地的球,在裁判已經做出OUT手勢之後,守備員本就該信任裁判的判決,作相對應的守備後續動作,不是晾在那邊懊悔自己為何沒第一時間接殺。這是非常接近的PLAY,任何人都很難在第一時間就做出正確判決,這是平飛接殺或彈跳球接住,所以相信聯盟這邊也不會有什麼懲處動作。重點是,林智勝沒有自己先當裁判,當他確認二壘審做出OUT手勢後,就去睬一壘,刺殺回壘不及的一壘跑者。

 

這是相當合理的舉動,團隊比賽時,運動員該做的,是維護自己隊伍的最大利益,並在合理的狀況下,保持運動員該有的精神與規範。不然試問有哪些隊伍,願意放棄對自己有利的判決,然後告知裁判這是誤判呢??如果是,那看到捕手接球後還會移動手套來試圖爭取有利判決,又是為什麼??

 

反過頭來看象隊球員張志豪的表現,六局下,打出一個朝向二壘手的球,郭嚴文第一時間沒接好這場地彈跳球,本想說這又是失誤,後來發覺打擊員以為這已經是必死球,所以跑壘速度放很慢的狀況下,還來得及傳一壘刺殺。八局下,二壘有人兩出局,又輪到張志豪打擊,兩好一壞狀況下,對一個外角球做揮擊,這球補手並沒接好,形成了不死三振的狀況,在球漏很遠的狀況下,他老兄還是有辦法跑不到一壘。連續兩次都被球評與轉播員評跑壘不積極,也有更慘的~~

 

張志豪的狀況就是很明顯的,自己先當裁判了,所以六局下打出後,看到球往守備員去,就放慢速度;八局下,自己判決自己沒有出棒,結果沒想到被判決揮棒過半,在發覺已經是不死三振狀態才起跑後,才跑不到壘包~~

 

兩相對照,在參考之前象隊所謂領先多少分就不准盜壘的潛規則,可見現在象隊的觀念氛圍就是,我說了算的老大心態。自己先當起裁判來,難怪現在不管守備跑壘打擊都不積極,有問題先怪別人再說。總教練如此,打擊教練也如此,這樣的球隊怎麼可能有好成績呢??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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