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大露營相關訊息通報
一、分營區辦理報到手續要項:
1.按規定時間,憑「報到通行證」進入營區,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分營區報到。
2.以團為單位繳交報到名冊及報到單,確實核對參加人數及姓名資料。
3.核對繳費情形。
4.分發紀念品。
5.檢查服裝儀容及裝備是否符合規定(男、女童軍或學校制服)。
6.各團得請一位副團長代表向分營區辦理報到手續,然後由分營區服務人員引導至分配之營地開始營地建設。
7.紮營時,不可擅自變更所分配之營地,亦不可超越所分配之區域,而影響左、右鄰團。
8.為維護營地完整、美觀,不可挖營溝,亦不可挖垃圾坑及污水坑。
9.報到後不得任意離開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