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應該是本學期中少數讓自己有信心,上課起來比較愉快的課吧。我本身很雜學,知道許多奇奇怪怪的小知識,所以上起通識課來,一般來講成績都會比較好。

 

整堂課下來的感覺還不錯,課程內容都是分享比較貼近生活的法律常識,大家覺得很熟悉卻又不太了解的部份。例如說法院的審判制度、婚姻制度、法律案例...等等,對喜歡上課發言與分享的同學來說,這堂應該是會比較爽的課程,不過教室的投影機有些問題,短時間內應該改善不了,要等老師的自編資料下來,才能比較了解上課的全部內容。但基本上,聽老師講的就可以了~~

 

另外,老師的名字很眼熟,後來GOOGLE了一下,嗯~應該沒想錯~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快樂的大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