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還沒看比賽過程 (被老爸霸佔電視 ,害我提早回家都看不到) ,不過已經知道結果了~~

 

看來這次比賽的評分方式 , 到最後惹來了大麻煩 . 只是 , 這樣的評分又不是比賽當天才公佈的 , 規則都公佈了好久 , 要質疑也是一公佈時就要提出抗議的 , 而不是到最後發現這樣的評分對自己喜歡的對手不利時 , 才在那邊機機歪歪的 . 就說最大的爭議點--簡訊投票好了 , 誰在這兩週的票數狂飆的??

 

3/06 方13088 張4896   林3050   康9288   粱1022

3/13 方19780 張7578   林4352   康11245 粱1466

3/20 方31557 張17225   林6834   康15751 粱....

 

如果說最後的名次是因為簡訊投票差距的結果 , 試問這一週來誰的投票數是不正常比例增加的??要不是前一周的意外結果讓前兩名的分數拉近 , 那張的簡訊投票不可能拉高 . 而如果是因為喜歡而才能抗議評分問題的話 , 那麼喜歡方的是不是也該對於上週的分數有所質疑??也的確是很多人對於上週章的分數居然可以接近滿分很不以為然 , 要是現在會造成的爭議 , 與這一週來檢訊投票狂飆的情況來說 , 要怪就是怪評審的給分標準太過自由心證 , 而分數不夠細也是問題所在 . 每個只有五分可給 , 而以最常出現的3-4分來說 , 一分的影響太大 , 而自由心證的結果就是造成明明兩個唱的差不多 , 但對到評審胃口的 , 就可能讓每個人身上多拿一分的狀況下 , 多得3-5分 .

 

所以真的要檢討 , 該說最後的比賽評分 , 要換個計量標準 . 當後期的參與者都符合每個評審都可以用四燈當起始標準時 , 那表示多一燈或少一燈的影響就相對的大多了 . 要是換成百分來計算 , 上週方20分對上張的24分 , 可能就變成8X比8X+1~5而已 . 五燈制適合PK短期的方式 , 但長期累積的分數 , 還是越細越好 ~~

 

回過頭來看簡訊投票 , 若要質疑這方式不公 , 就是一開始提出並否定的 , 而不是最後關頭才在那跳腳 . 而若比灌票 , 誰最後關頭灌的比例最高呢??所以說在那提出一堆有錢沒錢理論的 , 或是質疑灌票的 , 先檢視自己支持的參賽者是不是也在遊戲規則在走好了 . 當大家都同意這樣的遊戲方式時 , 結果不如你意才來提出對規則的質疑 , 祇是輸不起的表現而已 ~~

 

比賽是一時的 , 以這樣比賽的強度與賽程來說 , 進入總決賽甚至說進入前十強 , 都表示有一定的水準與實力在 . 而超級星光大道畢竟也是綜藝節目 , 為了讓節目更有收視率而運用了一些手法 , 也無可厚非 . 再有爭議也是節目的問題 , 不該把問題丟給參賽者 , 很多人支持到後面覺得不公時 , 都搞錯了對象 .

 

而把對手批評的一文不値時 , 那勝了又如何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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